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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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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04标准的理解要点(四)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 标准要点
※ 理解要点
●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以确保组织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做出响应,以预防或减少由此造成的环境影响。
● 制定适合于组织要求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是每个组织的责任,制定的程序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a) 现场危险物的特性,如易燃物、压缩气体的特性;
b) 应急状况和事故的类型和规模;
c) 对应急情况和事故的最适合的响应方式;
d) 最小化环境损害的措施;
e) 不同类型应急情况和事故的响应措施,包括撤出路线、集合点、援助机构、联络事宜等;
f) 内部和外部沟通计划和方法;
g) 潜在或紧急情况和事故后的评估,可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h) 定期试验程序和应急人员的培训等。
● 必要时,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程序予以评审或修订,对纠正措施和程序更改予以记录。
● 可行时,定期检验或演练上述程序和有关规定。
※ 修订变化
● 本条款变化不大。
● 增加对程序的“实施”要求。
● 明确组织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及如何应变实际的紧急情况的要求。
4.5 检查
4.5.1 监测和测量
※ 标准要点
※ 理解要点
●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以确保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并保证监测活动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关键特性,如废水排放的COD,BOD,酸度等)。
●
对监测和测量的理解:“监测”——遵照有关规定所进行的检查,应注意明确负责部门和负责人、检测方法、频次、执行的标准、记录内容、人员要求、结果的处置等;“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
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并对收集的监测和测量数据进行分析,这既是对体系运行状况的监督监督手段,又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实施有效运行控制的重要环节。
● 监测的内容通常包括:
a) 组织的环境绩效表现(如组织采取污染预防措施收到效果、对节省资源和能源的效果、对重大环境因素控制的结果等);
b) 有关的运行控制(对运行加以控制,监测其执行程序情况以及其运行结果是否偏离目标和指标);
c) 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和环境管理方案实施的效果;
d) 对监测活动,在程序中应明确规定(如何进行例行监测,如何使用、维护、保管监测和测量设备等)。
●
为了确保监测和测量结果的重要性,组织应对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并妥善加以维护;校准或检定和维护的相关记录应予以保持。
※ 修订变化
● 增加了对程序的“实施”要求。
● 更明确对组织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以及维护的要求。
● 删除了“组织应建立评价程序,定期对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 的要求。
4.5.2 符合性评估
※ 标准要点
※ 理解要点
● 组织应通过定期的符合性评估,能证实自身符合确认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许可证和其他证书。
●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套程序,以确保定期评估符合要求。
● 应保持定期的评估记录。
※ 修订变化
●
4.5.2是新增的条款,分为4.5.2.1及4.5.2.2两小节,包括对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适用的要求”符合性的定期评估。4.5.2.1和4.5.2.2条款规定的要求比较类似,仅评估对象不同。
● 评估时需提供遵守法律和其他要求的证据,如环境报告书、许可证等。
● 要求“保持定期评价的记录”。
● 2004年版扩大本条款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法律要求,还包括其他适用的环境要求。
4.5.3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 标准要点
※ 理解要点
●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对不符合采取就正与预防措施的程序。
● 程序的作用是:
a) 确规定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对不符合的处理与调查、采取纠正措施、执行、验证和文件更改等方面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b) 对不符合进行处理和调查,识别不符合,分析不符合发生的原因,一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防止不符合的发生;
c) 评估预防措施的需求,针对潜在不符合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不符合的发生;
d) 采取的措施应与不符合的原因、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e) 应评估措施的实施效果;
f) 保持相关的实施记录。
● 由于采取措施引起的文件更改,应按文件控制要求进行修改、批准和实施,并做好更改和实施记录。
※ 修订变化
改版中更强调预防措施,例如识别引起不符合的状况,并评估其原因及采取预防行动的必要定,识别实际的不符合并纠正及减轻其环境影响等要求,这与ISO9001:2000中8.5.2纠正措施及8.5.3预防措施的要求十分接近。
4.5.4 记录控制
※ 标准要点
※ 理解要点
● 必要时,组织应建立和保持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记录,以作为体系实施的证据之一,这些记录应包括:
a) 环境投诉记录;
b) 培训记录;
c) 过程监控记录;监测、维护和校准记录;
d) 合同和供方记录;
e) 应急准备演练记录,事故报告等;
f) 审核结果、管理评审记录;
g) 外部沟通信息;
h) 组织满足适用环境法律和其他要求的记录;
i) 重大环境因素记录;
j) 环境会议记录;
k) 环境绩校信息;
l) 法律符合性记录;
m) 与相关方沟通记录等。
●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对记录进行管理的程序。该程序应规定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包括保密性)、查阅、处置以及记录的种类(应建立哪些记录)等管理内容。
● 对记录本身的质量要求: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可追溯。
※ 修订变化
● 明确规定对于能证实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实施结果的内容应予以记录,对记录管理的要求与1996版标准并无太大出入。
● 增加对记录管理程序实施的要求。
● 增加记录管理的“保护、恢复、保留”要求。
4.5.5 内部审核
※ 标准要点
※ 理解要点
● 本条款所述的“内部审核”是指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和审核方案。
● 程序和方案要能达到如下的审核目的:
a) 判断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规范要求,即符合性;
b) 判定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正确实施和保持,即有效性;
c)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d) 对审核实施方案(每次审核的具体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和内容要求: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的审核结果。
● 审核程序的内容,应规定:
a) 审核范围,可包括审核的地理区域、部门或体系要素;
b) 审核的频次(由组织根据环境管理体系的状况、相关方的要求确定);
c) 审核的方法(如查阅文件、记录、现场查验、面谈等);
d) 对审核组和审核员的要求(如何实施审核);
e) 审核报告的职责与要求等。
●
内部审核可以由组织内部的人员实施,也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实施,但必须保证担任审核的人员的能力,审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参照ISO19011:2002)。
※ 修订变化
●
本条款标题由1996版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修改为“内部审核”,同时将各要求事项分别列出,更容易理解。成为ISO14001:2004和ISO9001:2000全面兼容的体现。
● “审核计划”和审核程序不同之处须加以注意(参照ISO19011:2002)。
● 增加“应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的要求。
● 在审核程序的要求上,增加建立、实施并保持审核程序的要求,并增加:
a) 策划和管理审核,报告结果和保持有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b)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的确定。
● 要求审核员的任用及执行审核要求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和公正。在附录A的说明中引用了ISO19011:2002标准。 |